鲁山县交通运输局集中整治中心城区出租车营运乱象
2022-03-03 08:19:08 来源: 凤凰网河南
关注河南热线

鲁山县交通运输局深入贯彻鲁山县关于“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要求,对交通系统“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动员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树立为民服务意识,上下凝心聚力,争先出彩,以更强的能力、更实的作风,开创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新局面,以崭新的面貌,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近期,交通运输局党组统一部署,组织执法人员针对鲁山县群众关心、关注的中心城区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等营运乱象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活动,通过专项治理确保全县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秩序文明、安全、和谐、畅通、有序进行。

整治出租车营运乱象是交通运输部门常态化开展的工作之一。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和全县疫情得到进一步控制后营运车辆的复工复产,一些出租车经营行业的不文明行为和现象有所反弹,如中心城区的出租车(的士、网约车)不同程度出现不打表、议价、宰客、强行拼客、远距离拒载、中途甩客以及车容车貌不整洁、司乘人员未佩戴防疫口罩等营运乱象,一定程度影响了出租车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和文明形象。

专项整治行动当天,交通执法人员采取定点和流动相结合的稽查方式,出动执法人员30余名,先后在县城主要交通路口及学校、车站、医院、银行、宾馆等附近,对暂停待客及过往的的士、网约车进行拦停检查,检查驾驶员是否带齐有关证照、司乘人员是否佩戴防疫口罩、车容车貌是否整洁、是否正常打表营运、车内是否张贴投诉电话、车辆有无消毒液等规范行为。

通过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管,共处理存在“不打表、议价”等问题出租汽车18台。(通过12328服务热线反馈暂扣“服务态度差”等问题出租汽车250余台次,违法营运电动三轮车5辆。交通运输执法局对被举报出租车司机进行带车教育学习,耐心细致的为违规车辆司机讲解领学《交通运输部》2021年第15/16号部令,关于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规定和巡游出租汽车管理规定,并对学习结业进行考试,考试合格方可重新上岗。同时对出租汽车企业经理进行约谈,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出租车驾驶员安全意识、规范了营运规范意识,有效的提升了行业文明服务水平和城市形象。

根据相关规定,对拒载、甩客、故意绕行和不按规定打表计费等违规行为的出租车,依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将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下一步交通运输执法局将加大对城区营运乱象的整治力度,不定期开展整治行动,希望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规范经营的同时,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充分展示行业文明形象。(王建中)

责任编辑:hN_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