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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鲁山:官方发布蚕业奖补政策 促进特色产业发展
2022-11-06 10:01:28 来源: 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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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鲁山县蚕业发展服务中心官方发布一系列奖补激励政策,激励山区蚕农养蚕积极性,促进产业大发展。自11月14日起开始执行下列奖补标准。

一、蚕业生产补贴和奖励的范围 (一)蚕业工作人员、蚕种场、养蚕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蚕业协会、茧丝绸企业和柞蚕养殖观光示范园。

(二)对蚕业重视,支持力度大,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办事处)、村级组织和个人。


(相关资料图)

二、补贴办法

(一)补贴标准对在我县蚕种生产单位购买良种且购种票据齐全的养蚕农民,每放养1kg蚕卵给予600、1000元补贴。经核实,对把蚕茧销往县内茧丝绸企业和蚕种场的农户,实行50元/公斤的保护价政策。

(二)奖励标准

1.对发展蚕业生产成效显著,经考核位列前3名的乡(镇、办事处)及相关单位授予“蚕业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分别予10000元、5000元和3000元的奖励。

2.对养量达到15kg以上且平均单产(1kg蚕卵产茧量)超过全县平均单产的行政村,经考核位居前3名的,授予“蚕业生产先进村”荣誉称号,并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和2000元奖励。

3.每年评选10名蚕业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授予“县蚕业生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4.对养量超过1.25kg且平均单产(1kg蚕卵产茧量)450kg以上的养蚕户,授予“蚕业生产示范户”荣誉称号并给予1000元奖励。

“鲁山县有适宜养蚕柞坡100多万亩,由于近年来山区群众外出创业,劳动力资源严重不足等诸多原因,造成了养量下滑,制约了山区经济发展。针对这一现象,我们制定一系列奖补政策,激励蚕农养蚕积极性,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利用家乡的绿水青山创造价值,在家门口实现金山银山的产业富民事业。”鲁山县蚕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贺贺说。(马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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